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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及购买股份
时间:2015-05-08  来源:管理员

 


  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转让及购买股份包含两层涵义,即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和购买股票。
  理解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转让及购买股份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股份可以转让。但由于这种股份是国有资产,故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种转让需经主管机关审批,这种审批是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表现。
  (2)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不仅可以转让其持有的股份,而且经批准可以购买其他股份。如果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只能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实际上是对其权利的一种限制,因为股份的流通总是由买进和卖出两方面构成的,单方面的买进或卖出既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也不能构成独立完整的市场主体资格。
  (3)关于国有资产股份转让或购买的法律衔接问题。有关国有资产的股份转让的基本规范由公司法加以规定,有关国有资产的股份转让或购买的具体审批权限、管理办法主要由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来规定,有关股票交易方面的事项则应按照证券法及其配套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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