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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收购
时间:2015-05-08  来源:管理员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经过法定程序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票,以达到其控股或者兼并的目的。上市公司收购一般包括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两种形式。上市公司收购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是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是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的重要方式。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中,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主体、收购程序和收购价格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上市收购中一个重要内容是持股披露制度,该制度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使可能的收购在公开、公平的秩序下进行而采取的措施。其内容是:任何人对自己直接或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以及达到该比例之后持股量达一定比例额度的增减变化,应当及时向主管机关报告并向社会公众报告。其核心是通过公开来避免大股东操纵市场,使中、小股东得以主动作出买卖股票的选择。
  我国目前关于持股披露制度的规定主要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之交易,任何投资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报告;在达到该5%以后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使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比例每增减5%,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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