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企业名称争议 |
时间:2015-04-01 来源:管理员 |
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
上一篇: 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 下一篇: 工商行政机关在执行商标法中的责任和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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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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